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ZJ【2025】-013

2、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100%

6、采购内容: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食堂食材配送,包括粮油类、畜禽肉类、水产品类、调味品等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3、方式: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体:三峡枝江网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熊文君

电  话:0717-42867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华刚

电 话:071749155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华刚

联系方式:0717491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