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ZJ【2025】-012

2.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5万元/年

5.采购需求: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餐饮加工、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餐厅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才能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17:00止

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创新创业中心507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公告发布媒介:三峡枝江网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9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室)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提交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江汉大道295号

联系人:熊文君

联系方式:0717-42867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创新创业中心507室

联系人:郭华刚

联系电话:0717-491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