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枝江市侨联朱玲,欢迎走进本期三分钟讲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 “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要求,为做好我市侨务工作,今天就用几分钟时间,和大家一起聊一聊这些侨务基础概念,帮大家把区别和界定理清楚。
首先来说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1.“定居” 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华侨回国定居是华侨按规定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取得或恢复国内户籍;华侨如在国内短期居住,无需办理回国定居手续。
华侨申请回国定居,可以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符合条件的,由省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本人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领取居民身份证。
华侨申请回国定居,拟定居地为原户籍注销地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已在国内连续居住一定时间;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
拟定居地为非原户籍注销地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拟定居地所属省、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的《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华侨申请回国定居应提交的材料:
(1)回国定居申请表;
(2)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3)有效护照或者旅行证及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照片;
(5)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的华侨在国外的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其居留事实的材料;
(6)与受理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接下来是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然后是归侨,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这些朋友之前在国外定居,是华侨身份,后来放弃了国外的定居生活,回到咱们国内长期居住,并且办理了国内的常住户口,这部分人群就是归侨,他们依然是中国公民,也能享受国家针对归侨的相关政策保障。
最后咱们说说侨眷,侨眷的范围相对广一些,指的是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具体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也视为侨眷,其范围同上。侨眷的身份和华侨、归侨相关联,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侨眷相关待遇和权益。
厘清这些侨务基础概念,不仅能让我们更了解身边的侨界朋友,也能让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侨务优惠政策、服务举措,精准落到需要的人身上。侨务工作连着家国,也关乎咱们每一个人对侨界知识的了解,希望今天的小科普,能让大家对这些概念有清晰的认识。
本期的三分钟讲堂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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