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湖北省养老服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法规。条例共11章84条,构建了从居家到社区、从城市到农村、从医养到康养全链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湖北这方热土上千万老年人的幸福“夕阳”系起一抹扎扎实实的保护伞。
湖北省是人口大省,早在2020年就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老龄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支撑无力,社会养老服务和供给之间的问题突出,迫切需要采取法治的方式建设和完善具有系统性、普惠性、标准性的养老服务体系。《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通过整合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监管整个链条、所有内容,将分散的政策纳入整体、统一的法治框架,为养老服务的供给提供法治遵循和行动指南。
条例抓住当前“养老难、养老贵、养老远”的现实矛盾,“对症下药”解决失能照护缺标准、农村养老缺支撑、智慧助老缺接口等堵点难点,逢题必攻坚、逢难必创新,明确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多少钱”,规范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站点怎么建”,通过增加“医保、长护险”结算系统“接口怎么打通”等可量化指标,确保政策制度补助“直抵人心、暖人心扉”。帮助解决老年群体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和忧心事,让政策落得好有尺度、服务有好度、权益看得见“分量”。
条文划定了公益兜底和市场调节的界线,既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底线,又让社会力量承接有活力,明确了民办养老行业规范化的发展规律。从公办兜底等水平提升,要求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公益性兜底的养老设施,保障极端困难老人、低保失能老人、危重残疾人集中照护需要,到激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护类养老机构,鼓励连锁型、品牌型养老机构推进等形式,形成政府保底、市场供多元、社会参与的大格局。
条例聚焦老人的需求,不仅满足老人的物质需求,而且满足老人精神需求,使得养老服务温暖有加、温情温馨。不仅要做足文章、要有基础性保障,还要做到上档次、办有品位的事;不仅要日常生活照料、精神照料,而且老年生活起居、老年终身教育,老年身体健康、心灵安好,全方位满足老年人对美好老年的憧憬和期待。比如,条例有专门条款关注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让老年人出行、活动更加便利;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同文化旅游、老年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有机融合,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幸福感等。
《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出台,是湖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养老难的法治丰碑。它既解决眼前之“急难愁盼”,又着眼长远,打好底色,把“养老难”的痛点变成“养老暖”的支点。未来,《条例》唯有刚性执行,同步配套,照单落实、狠抓监督,让《条例》从“纸上的文字”成为“地上的温度”,让荆楚大地千万老人幸福安度晚年,让湖北迈向高质量发展具有坚实的民生基础。
作者:枝江““丹阳江畔”网评团队” 枝江市百里洲镇 章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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