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杨媛媛)“谢谢,太感谢了!市自然资源局不仅将这块收储地无偿移交给我们村用来建设村委会,还帮我们解决了地上租赁户不腾退土地的问题!”仙女镇屈店村党支部书记语气里满是激动,话音刚落,周围的村民都纷纷鼓掌,有村民打趣道:“以后我们不仅会有漂亮的村委会,还有宽阔的文化广场,广场舞走起!”
这是发生在5月29日仙女镇原屈店村小学地块移交现场的一幕。这天上午,枝江市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会同枝江市人民法院、仙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依法院判决对仙女镇原屈店村小学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实施强制执行,在成功腾退了逾期未退的租赁房屋场地、拆除搭建的钢结构大棚后,现场将该地块移交给仙女镇屈店村。
仙女镇原屈店村小学地块于2009年被原枝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土地面积6717.75平方米。为切实盘活闲置资源,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能,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拟将该地块交付给仙女镇屈店村用于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文体活动广场。由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腾退义务,该事项推进受阻。
随着本次强制执行的完成,国有资产长期被侵占的历史遗留问题顺利解决,屈店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无文化广场的困境得到改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审:何唯
二审:潘德铭
三审: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