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出租”手机的业务悄然兴起
各类手机租赁网络平台层出不穷
吸引不少年轻人为了“面子”而“超前消费”
只需线上签署一份《租赁服务协议》,每月支付少量租金
最新款手机就到手了
事实真是这样吗?
案情简介
“手机居然还能租!”王某偶然刷到一个在线租机平台,感到十分新奇,他浏览网页时看中了一款全新的iPhone13ProMax手机,便立马与租机平台签订《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13期,租金合计5700元,租期满13期时设备买断价为11120元。协议还约定,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个自然日,手机由租转售,即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且需支付逾期利息。
协议签订后,租机平台通过快递向王某邮寄了其租赁的手机。王某收到手机后按约支付了13期租金,但在租赁期满后并未选择续租且未归还设备。其间,租机平台多次联系王某要求按照约定支付手机剩余款项,但都被王某无视。
对此,租机平台将王某诉至枝江法院董市法庭,要求其支付买断款54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审理
董市法庭受理该案后,几经周转终于找到王某,王某告知法院,其经人教唆意图通过租赁、倒卖手机的方式赚钱,但没想到钱没赚到,还要承担高额的买断款。经法院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分7期支付手机剩余买断款。
法官说法
消费者通过租赁平台进行手机租赁时,往往被平台的低价月租所吸引,却忽略了背后隐藏的天价收费手段。租赁平台低价购进手机,通过支付租金加买断的方式赚取高额利润,手机租赁的背后是租赁平台利用信息差赚取的大额利润,这与高利贷通过高额利息牟取暴利的本质相似。枝江法院在此提醒:
出租人要严审合同规范条款:需以“用户友好”原则设计合同,对“逾期即转买断”等关键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如弹窗确认、加粗标红),杜绝“文字游戏”,避免“低租金诱饵+高违约金收割”模式。
承租人要审慎签约诚信履约:超前消费是一种选择,但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认清“低价”背后的真实代价,是避免踏入陷阱的第一步。通过正规平台、正规渠道进行消费的同时,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合理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签订合同后要严格按约履行,切勿为追赶时尚新潮而陷入债务纠纷,莫让“超前消费”变成“超钱消费”。
通讯员:秦盈
一审:何唯
二审:潘德铭
三审: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