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刘祎)1月8日和1月17日,安福寺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集镇管理巡查时发现两辆散体、流体货物运输车辆密封不到位,导致运载物质遗撒污染路面,对集镇环境造成影响。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与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运载散体、流体物质车辆覆盖不到位,导致污泥等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审 赵雪如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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