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欢迎收听编办《三分钟讲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意义重大。今天我们就聚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用3分钟时间,带大家读懂这部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内法规。
2019年,《条例》正式发布,共8章33条,主要内容有3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条例》明确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四个基本原则,其中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就是要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二是领导体制,《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即编办,承担日常工作;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三是工作环节。《条例》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并对监督问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动议需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保方向正确;论证需开展充分调研和合规审查,保障决策科学;审议决定要严格遵循审批权限,杜绝违规决策,从源头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守的纪律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问责措施,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引,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保障,让机构编制工作更好赋能基层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大家收听。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