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关于有奖征集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关于有奖征集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宜昌市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废弃厂房、农村闲置民房、隐蔽院落、地下空间等场所,非法生产、加工、组装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物品。

(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运输烟花爆竹;利用快递、物流、货拉拉、客运车辆、私家车等载体非法托运、夹带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配备合格押运人员和应急器材,以及超量运输、混装其他货物等违规运输行为。

(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从无资质供应商或非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产品;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不合格及违禁品类烟花爆竹产品。

(四)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限制燃放区域或者禁止燃放时段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其他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线索模糊、要素不全、无法核实的,不予受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防打击报复行为发生。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提供重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发挥重要作用的,经相关部门研判,可提高奖励标准。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可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情形重大的可直接向宜昌市应急管理局举报。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0717-6212350

宜都市应急管理局:0717-4823911

枝江市应急管理局:0717-4212125

当阳市应急管理局:0717-3222050

远安县应急管理局:0717-3817999

兴山县应急管理局:0717-2525119

秭归县应急管理局:0717-2885554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0717-5322889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0717-5755999

夷陵区应急管理局:0717-7823119

西陵区应急管理局:0717-6941742

伍家岗区应急管理局:0717-6987933

点军区应急管理局:0717-6671831

猇亭区应急管理局:0717-6512350

宜昌高新区应急管理局:0717-6999565

(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三)其他举报渠道

上述问题也可直接向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特此公告。

                 

      


              宜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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