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伤赔付纠纷,因当事各方诿责陷入僵局,伤者无奈诉至法院。枝江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运用耐心、细心、诚心和巧妙沟通的“三心一巧”调解法,最终让这起纠纷得到和解。11月11日,枝江市总工会向社会公开了这一案例。
本案原告周某受雇于胡某,在某项目中从事窗户玻璃安装。该项目由某建安公司总承包,建安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董某,董某又将窗户安装转包给胡某。因赶工期,周某在雨天高空作业时不慎滑落摔伤。经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九级伤残)、右胫骨远端骨折(十级伤残),累计医疗费用7万余元。
周某的前期医疗费已由胡某垫付,但后续康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没有着落。起初,周某碍于情面欲私下协商解决。但因三方相互诿责、消极回应,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1万元。
为了以非诉方式和谐化解这起纠纷,枝江市人民法院委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调处此案。接受委托后,调解室随即展开前期调查,安排调解员与各方当事人、代理人深入沟通,梳理案情,掌握了各方诉求,并厘清了建安公司(总包)、董某(分包)、胡某(转包)间的法律关系及责任边界。
弄清来龙去脉及各方争议焦点后,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拟定了协商赔偿方案,并与当事各方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成本,引导理性思考。同步采用“面对面释法+背靠背疏导”方式,一方面向三被告宣导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周某解读赔偿的合理范围,引导其换位思考。通过摆事实、明责任、算情理账,各方分歧逐步缩小。经过6轮调解、4次修改赔偿方案,各方终于达成共识。三被告按分别认可的担责比例,向周某支付赔偿款后,庭外形成了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
司法机关和工会组织在评述这一案例时,高度肯定了“三心一巧”调解法对化解同类劳动争议的示范价值。
来源:三峡日报 (记者 张明文 通讯员 朱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