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枝江市混合用地供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87-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混合用地供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服务支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5〕5号)和省优化营商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探索枝江市混合用地供应制度改革,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枝江市作为试点地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立足于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当地存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城市功能完善等多重目标,亟须通过土地供应政策的创新,打破原有用地功能界限,促进功能适度混合,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3、采购内容:编制枝江市混合用地供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10.00 万元
5、最高限价:10.00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17时30分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领取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87-6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向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民主路87-6号,枝江二中旁)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87-6号)会议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魏捷
联系电话:19532166201
联系地址:枝江市沿江大道2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3477869511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8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