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枝江创业,这些政策别错过!

为助力返乡人员创业,枝江市推出涵盖产业用地、创业平台、融资渠道、企业用工、人才招引、创业扶持等多个领域的支持政策,可缓解用地、融资等难题,还提供一站式服务与申请指南,助您实现创业梦。


一起来看看这份

枝江返乡创业政策“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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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用地


1.政策解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

2.责任部门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17-4261070


二、创业平台


(一)省级返乡创业项目、创业园、特色街区奖补

1.政策解读

返回原户籍所在地的返乡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并被认定为湖北省返乡创业项目、创业园、特色街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60万元、60万元资金扶持。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

1.政策解读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为大学生创业经营实体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就业明显,对促进大学生创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给予50万元或80万元的资金奖补。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三)人力资源公司入园提供补贴

1.政策解读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给予房租和宽带等费用补贴。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2004


(四)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优惠政策

1.政策解读对入驻电商产业园且达到考核要求的电商进驻企业减免2年租金。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电商促进中心:0717-4515802


三、融资渠道


(一)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1.政策解读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3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0%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二)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1.政策解读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不超过两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种禽场贷款贴息政策

1.政策解读

对生猪、肉牛、奶牛规模场和种畜禽场的经营主体从湖北省内银行所取得的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生产条件的建设资金贷款。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286971


(四)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1.政策解读

对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按不高于年贴息率2%给予贴息,贴息率不高于经营主体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企业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得重复申报中央和省级贷款贴息。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516006


(五)“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政策

1.政策解读

为45周岁(含)以下的创业青年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的合伙、小微企业分别提供不超过3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分别为3年、3年、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2.责任部门

枝江团市委:0717-4214584


(六)“新农人”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政策

1.政策解读

对毕业5年内为项目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的创业大学生,项目注册地在县内且从事农业,或注册地在乡村从事涉农或非涉农行业,初创型小微企业提供2-5万元免息借款,借款周期1-2年。

2.责任部门

枝江团市委:0717-4214584


四、企业用工


(一)一次性吸纳补贴

1.政策解读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且实现就业一年以上,按每吸纳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补。企业吸纳退役一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且实现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每吸纳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补。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政策解读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

1.政策解读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 

1.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60


五、人才招引


(一)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解读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80


(二)引才奖励

1.政策解读

为我市民营企业新引进10名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申报认定后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80


六、职业培训


(一)创业培训补贴

1.政策解读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GYB、SYB、IYB、EYB和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300-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15


(二)就业培训补贴(岗前培训补贴)

1.政策解读

对企业新录用的重点群体,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20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15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1.政策解读

企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给予企业不低于5000元/人/年的培训补贴。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026


(四)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

1.政策解读

对组织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参加常设任务、专题任务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常设任务人均补助标准不超过3800元,专题任务人均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的补助。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516018


七、创业扶持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解读

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二)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1.政策解读

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创业通过评审的创业组项目,提供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公示后且6个月内登记注册的创意组项目,提供5000元至5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45

枝江团市委:0717-4214584


(三)机械化助力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政策

1.政策解读

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进规进限的粮油作物种植主体,按技术实际投入成本30%每亩补助,多项技术叠加每亩最高100元。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913096


(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政策

1.政策解读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秸秆粉碎还田+深翻埋茬、秸秆捡拾离田作业按作业面积据实奖补。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913096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

1.政策解读

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给予补贴。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关键环节每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216087


(六)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

1.政策解读

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种畜禽场,给予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补助。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286971


(七)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定奖励政策

1.政策解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516009


(八)农业展会参展补贴政策

1.政策解读

本市市场主体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各类农业展会的,省内每个主体每次参展补贴1000元,省外每个主体每次参展补贴3000元,补贴采取免申即享。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516006


(九)枝江市线上交易奖励政策

1.政策解读

对销售本地农产品或者旅游服务产品(含线上门票、酒店住宿、餐饮、旅游商品、景区二销项目)年线上交易额300万元以上、销售其他产品年线上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电商促进中心:0717-4515802


(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1.政策解读

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一览表》执行。补贴流程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直补到卡(市民卡)”的方式实施。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913096


(十一)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1.政策解读

本市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增氧机等27类机具可自愿提出报废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0717-4913096


八、降本减负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政策解读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可按照大型企业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的标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人社局:0717-4219160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解读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税务局:0717-4512366


(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解读

对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税务局:0717-4512366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

1.政策解读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截止2027年12月31日)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税务局:0717-4512366


(五)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1.政策解读

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③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⑤以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责任部门

枝江市税务局:0717-4512366


九、住房安居及子女入学保障


(一)人才公寓

1.政策解读

新引进在枝首次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枝江城区无产权住房的,3年内可按每月1元/平方米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0717-4200610


(二)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政策解读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一般按人进行保障,保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保障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人,可几人合住1套公租房。已成家者可按60平方米/户进行保障,租赁期不得超过3年。实物配租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实际配租面积即为保障面积且视为已足额保障。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0717-4200610


(三)多孩购房奖补

1.政策解读

2016年1月1日以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2025年12月31日前在枝购房分别给予6万元/套、12万元/套的购房奖补,可叠加享受。

2.责任部门

枝江市卫健局:0717-4200602


(四)人才子女入学保障

1.政策解读

接纳外来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就近入学、入托,开辟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凭房产证或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等,全员接纳到指定学校就读,外地务工子弟、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全员接纳到指定学校就读,确保100%入学、入托。

2.责任部门

枝江市教育局:0717-4286155


(五)人才购房补贴

1.政策解读

新引进毕业5年内在枝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在枝江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产原则上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人、同套限补贴一次。

2.责任部门

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0717-4200993



来源丨枝江人社
一审丨张圆   丨赵程程
三审丨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