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凉教室”建设工程后期服务保障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逐校对本区域已完成“清凉教室”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按程序支付项目资金,建立项目档案。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10日前制定本区域学校空调使用规范,明确本区域学校空调开启使用条件及每天使用时长。遴选有资质专业机构负责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已安装空调保修到期后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地教育局要求,建立本校空调使用维护制度,加强绿色低碳节能意识教育,明确管理使用责任,制定空调使用和设备保养规范及安全使用方法。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空调使用经费开展调研,重点关注小规模学校的空调正常使用,适当给予经费支持。
五、各地各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摊派或收取学校空调使用费或电费。
来源:三峡广电